编号:2026年第077号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(受遗赠)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及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 2026年 06月04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潢川县工业大道产业集聚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376-- 3166005
附记:
| 权利人类型 | 权利人姓名 | 房屋所有权证 | 不动产坐落位置 | 备注 |
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赵振海 赵振海、赵哲龙 赵振海 | 1.潢城房私字第03511号 2.潢城国用1994字第004631号 3.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:城规字(1997)第01042号 | 潢川县文庙街消防西巷 | |
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||||
| 继承人 | ||||
| 继承人 | 赵晓莉 | 1.潢城房私字第03511号 2.潢城国用1994字第004631号 3.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:城规字(1997)第01042号 | 潢川县文庙街消防西巷 | |
| 继承人 |
公告单位: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5月13日




